一、河南自考免考范围
1、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,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专科(基础科)的学习考试,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,且要求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。
2、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,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本科的学习考试,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,且要求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。
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,根据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》,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全国考委)制定了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和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专业清单》),现一并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查看详情>>郑州大学法律专业介绍:郑州大学法律专业主要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相关的知识,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,能够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,特别是可以在立法机关,行政机关,审判机关,法律服务和仲裁机构以及涉外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人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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